现如今离婚率在不断的攀上,有可能是因为感情不和或者各种其他的问题导致离婚,同时结束一段婚姻时,财产是比较好分割的一个问题,其中在争取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是最难的事情,很多人会后悔之前的一段婚姻,有孩子的则后悔没有争取到抚养权。那么,再婚能成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理由吗?田丽丽律师事务所给您整理了一些相关的介绍,我们一起了解一下。
离婚夫妻双想变更抚养权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:
1、直接抚养方因故不宜或无力抚养
直接抚养方因疾病、服刑等原因,不宜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;或出现经济困难,无力再抚养子女。
2、子女由祖父母代抚养
直接抚养方因工作、工种或再婚等原因不直接抚养子女,转交子女的祖父母代为抚养。另一方认为,祖父母单独抚养不适宜子女成长;部分祖父母在乡下居住,当地教育、医疗等条件不如未获抚养权方所在的城镇或城市,也不方便探视子女,故请求变更抚养权。
3、未获抚养权方实际抚养子女达一定期限
直接抚养方因工作地、生活地发生重大变化,经济困难,或离婚时子女尚小,暂不宜变更生活环境等原因,致使子女实际由未获抚养权方抚养,且达一定期限后,实际抚养方多以子女已适应生活为由,要求变更抚养权。
4、未直接抚养方无法行使探视权
生活中,部分直接抚养方采取变更居住地、子女就读学校等手段藏匿子女,阻碍另一方行使探视权。未直接抚养方以探视权被拒,不利于与子女的感情沟通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。
5、子女想更换直接抚养方
因教育理念、生活习惯及再婚等问题,直接抚养方与子女间产生较大矛盾,致使部分子女在情感上更倾向于同另一方父母生活,并实际表达意愿。未直接抚养方便以子女意愿为由提起诉讼。
所以再婚不能成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理由,大家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信息,可以关注我们的官方网址来进行详细的信息咨询,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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