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姻纠纷是指因恋爱、结婚、离婚而产生的各种纠纷的总和。我国实行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。婚姻纠纷可分为三大阶段,婚约纠纷、事实婚姻纠纷以及离婚纠纷。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一下。
1、婚约纠纷
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为结婚所作的事先约定。成立婚约的行为称订婚或定婚。婚约成立后,男女双方即为人们俗称的未婚夫妻。因婚约解除后引发的各类纠纷,尤其是财产纠纷,即为婚约纠纷。
我国《婚姻法》不把订婚作为结婚的法定程序,并不等于禁止当事人订立婚约。只是这种婚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,它的履行是以双方自愿为条件的。只要有一方要求解除,婚约即自行取消。
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》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:
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
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
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
婚约纠纷
2、事实婚姻纠纷
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,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,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,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。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,未经结婚登记,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。
根据《婚姻法》的立法精神,对于事实婚姻一般是不承认、不保护的,发生的纠纷不按婚姻关系处理。
3、离婚纠纷
依照法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。即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,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。
离婚纠纷包括离婚纠纷、离婚财产纠纷、离婚损害赔偿纠纷、共同财产分割纠纷、子女抚养纠纷等一系列的矛盾纠纷。处理离婚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《婚姻法》及《婚姻法司法解释》的相关规定。离婚纠纷是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,各类离婚纠纷都有其特点,具体问题具体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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