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今房价居高不下,有房才结婚是现在许多人结婚的前提。房价飙升,大多数人需要贷款买房,或者由父母出资帮助付首付,这种情况也常见,但是到离婚时,一方父母的出资该如何认定成了财产分隔的前提,那么婚后购买的房屋,登记在男方名下,但房屋首付款是男方父母出资,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房产?小编现在就来向大家解释。
离婚房产分割
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情况复杂多样,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是提供一个基本裁判规则,不可能穷尽各种情况,因此需要针对具体案例来进行分析。
1、首付后男方父母偿还贷款的,不论是贷款还是全款,只要全部的购房款都是由男方父母支付的,即可认定为男方全资购房,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此房产;
《婚姻法司法解释(三)》第七条已明确规定: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2、男方用个人婚前的财产(存款、理财等)去还贷的,房子属于男方个人的财产,女方无权分割;
3、剩余的贷款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的,离婚时会将房子归男方,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房贷及房子增值部分,男方按比例偿还给女方。
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情况比较复杂,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不同的情况要具体根据实际来判断,如果您有这方面的疑问,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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