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由:民间借贷纠纷
代理律师:田丽丽律师
一、案情简介
原告熊某与被告张某系朋友关系,被告张某自2016年2月22日起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陆续向其借款,截止2016年3月8日,被告张某累计向其借款6万元,同日被告张某向其出具了借款收条并承诺在2016年3月11日将6万元借款一次性还清。后被告张某又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其借款,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转款2万元。被告累计向原告借款金额为8万元。还款期限已过,但被告张某始终不予还款。原告无奈诉至法院。在法院审理过程中,经法庭及律师做了大量工作以后,张某同意偿还原告熊某借款8万元。
二、判决书
最新文章